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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8 浏览:3864次
2016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同时,在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要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性、公开性,促进“多规合一。”
地下综合管廊投资额大,兴业证券研究报告指出,地下综合管廊在廊体单位公里造价约在0.56亿~1.31亿元之间。按照每公里1亿元计算,200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将带动直接投资2000亿元。
地下管廊建设去年以来获得持续的政策支持。2015年12月9日,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发布《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入廊费的细则参考因素,地方政府将参照运用。
指导意见提出要形成合理收费机制,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地方政府视情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为管廊建设运营项目配置土地、物业等经营资源,统筹运用价格补偿、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合作方形成合理回报预期,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
2015年8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
2015年7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综合管廊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在年度建设中优先安排综合管廊,并制定地下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已建管廊区域,所有管线必须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同时要加快现有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入地工程。会议还提出要**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管廊建设和抗震防灾标准,建立**责任和永久性标牌制度。
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住建部召开会议宣布我国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10个试点城市3年内建设地下综合管廊389公里,年内开工190公里,总投资35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02亿元,地方政府投入56亿元,拉动社会投资约193亿元。
2015年,财政部、住建部确定的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包括包头、沈阳、哈尔滨、苏州、厦门、十堰、长沙、海口、六盘水、白银等10城市入围。入围试点城市将按年度获得一定额度的财政补助。
10个城市分布地域广,既有发达地区城市,又有发展中城市。既有老城区集中的城市,也有新建城区项目,试点地方足够有代表性。
国家综合管廊技术规范编制组成员李跃飞分析说,综合管廊建设投资额大,单靠财政支出无法支持,地方政府建设综合管廊主要考虑资金来源,以及承担的责任。建设综合管廊的融资一向是地方政府关心的问题。在财政补贴之外,地方政府还是希望具备资金实力的企业共同参与建设综合管廊。
地方政府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形式推出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一般还要求建设方承担融资等多重功能。目前,国内综合管廊收入包括入廊费、补贴和维护保养费。推广阶段,入廊费的收入并不容易,未来要发展维护保养的市场,综合管廊要慢慢成为依靠入廊费和维护费为主。